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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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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 团学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工委”),是在漯河市教育局和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总支的指导下,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形成以团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一心双环”格局。

团工委秉承“勤于思考、严于律己、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和“认真学习、以身作则、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坚持促进“团结、敬业、诚信、友善”的工作目标,全心全意为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全体学子服务。

团工委现设有书记处、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艺术团、社团管理部、综合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心理健康协会、国旗班等部门,为充分发挥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学工作委员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工委榜样形象,打造校园团队,加强学生干部的责任心,优化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职能

团工委书记处:

1、成员不超过3人,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团总支的一些日常工作,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听取团员意见;

2、制定团工委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重大活动的组织决策、年度总结工作;

3、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团支部开展政治学习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对团工委内部工作总体统筹,积极组织校内各项团学工作的开展,并负责各项重大事情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如每年的团工委招新、迎新晚会、元旦晚会等工作);

5、协助做好团总支年度考核工作及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

6、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其在计划和总结中,发扬成绩,找出缺点,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7、参加团工委学生例会,及时传达团总支工作内容,并组织成员协助好团总支的工作及活动;

8、每周定期召开例会并主持例会,指导协调学生各部工作;组织同学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并及时发现问题可与团总支老师沟通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9、及时把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10、当遇到突发事情而书记不在场时,副书记履行书记的一切职责,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联系书记或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11、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12、根据团工委的章程、学生干部的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团总支的指导下推荐学生干部人选。


团工委办公室:

1、按照团工委的工作动态,协助书记处起草团工委规章制度的原始或修订草案,解释团工委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相关信息的通知,传达工作以及团工委内部信息的传达;

3、负责团工委相关文件资料、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类通讯录等文件的制作;

4、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签到工作和节目单、邀请函以及获奖证书的制作;

5、负责团工委工作报告的整理、制定以及各类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书记处协调好各部门工作,监督、跟踪了解各部门的工作,各项活动进展落实情况,加强部门间联系;

6、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团工委的财务,统一管理团工委的固定资产;

7、负责各种活动及例会的考勤;出台学生会学期计划和总结;

8、负责组织团工委每周例会,办公室的值勤及处理日常事务;

9、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10、为年度招聘新成员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本会吸收新干事。


团工委宣传部:

宣传部下设:新媒体运营中心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有效的向广大同学宣传上级党、团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

3、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前后期宣传;负责展板,条幅,黑板的设计,制作;培养有书法绘画,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交流;发挥宣传功能;力求做到各项工作的协调;

4、做好学校的网络宣传工作,展示学校风采,使同学们能够及时了解学院动态: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1、根据学校及各部口活动宣传的需要,进行拍照摄影和视频剪辑,记录精彩瞬间、展现学院形象、再现活动场景、增加活动特色;

2、致力于学校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活动新闻稿的撰写、修改;

3、拟定重大活动的主持词、领导发言稿;

4、制作学院大型活动的PPT;

5、负责大型活动的设备调试与操纵;

6、协助团总支老师管理学校微信公众号、官Q、官博;

7、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新媒体平台宣传。


团工委组织部:

组织部是协助团总支加强全校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

组织部下设:纪检组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委员情况; 

2、严格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团员证的注册和管理工作,做好团员登记、团费收缴、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4、督促检查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协助团内评优,协助对优秀共青团集体、团员等的评优工作;

7、加强学校各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发展建设;以“五四”青年节、“学雷锋”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各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并开展部门的特色活动;

8、定期召开团支书例会,组织全校同学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组织部纪检组:

1、为督促同学们遵守校纪校规,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纪检部协助学校负责常规检查,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校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

2、认真制定校纪律检查标准,并做好组织实施,促进校风和班风建设;

3、搞好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全校同学的组织纪律观念;

4、指导各班搞好教室、集会等场所的日常纪律检查工作;

5、配合学校、团工委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负责记录、考勤、维持会场秩序;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协助校保卫处、校团总支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团工委艺术团:

艺术团下设:广播站、礼仪队、舞蹈协会、合唱团

在团总支的领导下,承担学校各类重大演出、比赛、文艺交流,推广高雅艺术的任务,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的宗旨,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坚持对高雅艺术的追求和不同艺术门类的探索,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艺术活动。

1、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校园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

2、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水平,陶冶同学们的情操; 

3、主要负责艺术节和校内外的各类文艺赛事以及重大节庆的各项文艺活动筹备,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全校性文艺活动;

4、负责抓好各班文艺团体的日常活动,并指导基层文艺委员开展工作;开展书法、绘画、写作、歌咏和舞蹈等被同学们认可的有益活动;

5、组织、排练节目,搞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文艺比赛;组织团工委内部文艺性的联谊活动;

6、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系开展文艺联谊活动,促进校与校,班与班之间的交流;

7、发挥各艺术类社团的特长,配合书记团做好各项艺术类活动和比赛的人才训练、选拔及推荐。 


团工委社团管理部:

1、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组建社团组织,受理新社团成立申请和有关登记及审核批复工作,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2、组织安排各社团负责人参加各种重要会议、学习交流等活动;指导学生社团组织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

3、组织开展对社团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社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

4、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传达有关文件和决定,了解和掌握各社团执行有关决议和开展活动的情况;

5、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会服务活动,及时指出各社团工作中的不足,并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和督促,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6、规范社团管理,定期进行社团年度登记注册工作;定期对各社团进行考核评估和评比,在此基础上做好社团表彰或处理、注册或注销;

7、根据校团总支关于社团发展规划的工作意见和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提出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团工委综合部:

综合部下设:体育组、学习生活组


体育组:

1、负责我校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计划和实施;积极组织举行校内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组织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严格要求,认真训练,力争取得好成绩;

3、负责训练和参加各类比赛。指导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

4、与团工委宣传部合作共同宣传体育知识,提高学生的体育常识及竞争意识;与组织部合作做好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了解同学们对学院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学习生活组:

1、负责班级卫生、学习的检查,并督促学生营造良好的班级环境;定期出版“卫生板报”,树立正面宣传;对做得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和奖励;

2、认真组织安排进行“文明班级”评比活动,对学生班级进行检查评比,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同学们为学习、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负责引导全校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做好学生与上级领导部门的桥梁;

4、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团工委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各班生活委员、卫生委员、学习委员开展工作;

5、了解各专业的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帮助同学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关意见,做好师生间的信息传递。


团工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职责:

1、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如:禁毒志愿宣传、雷锋月、敬老院献爱心等主题志愿活动,为校园建设、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

2、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3、负责广泛吸收校园内志愿者会员,并做好志愿者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4、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

5、宣传公益知识,提高广大青年的公益意识。


团工委心理健康协会职责:

1、在校学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相关任务;负责规划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组织实施;

2、针对校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班主任和协会成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3、对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咨询;对校重点对象在不能干预心理危机下,及时反馈至校心理咨询老师;

4、组织好院里的“心理咨询接待日”活动和“心理督导”活动,做好宣传;

5、帮助男女生树立正确的交往观,使男女生能更好地沟通交流。



第三章   人事制度

一、成员

团工委正式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书记、副书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均为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工委的成员。


二、权利和义务

(一)团工委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正当事由和非经条例规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其他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相关工作待遇和荣誉;

4.获得不低于同职他人的正常待遇;

5.对团工委成员的工作提出建议;

6.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

7.依照该制度的规定辞职。

(二)团工委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工作上均成为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维护团工委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团工委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三、录用

1、团工委成员必须经过推荐竞选进入团工委工作。

2、每学年初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新生吸取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团工委。

3、新加入团工委的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须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成员退会

(一)团工委干部有退出团工委的自由。

(二)即将毕业的团工委干部,可向书记处递交离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三)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出团工委的,应向书记处及团委递交辞职报告,经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退出团工委。

(四)学生干部退出团工委前,应向所在部门学干和书记处做好工作安排,并到办公室备案。

(五)凡对于自动退出团工委的学干,将不再给予第二次加入团工委的机会。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一 、会议通知

(一)各部例会。各部例会时间由各部于学期初确定,报办公室备案。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按时到会;

(二)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到部长,再由部长负责通知各部成员。


二、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办公室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于会议前点名。


三、会议进行

(一)与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手机关机,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二)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三)会议由办公室做记录,并存档。


四、请假及处罚

(一)确有原因不能与会者,应在会前请假,不得会后补假。

(二)如出现会议应到人员无故缺席,将由办公室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具体处罚措施参看第七章之规定。

第五章   财务制度

自本学期起,在财务方面将实行严格的管理及审批制度,团工委各位成员需严格遵守花费、报销及进账程序,做到每笔账都有据可查。


一、进账制度                                    

团工委各笔进账需由部长级及其以上人员间完成。具体程序为:由部长级及其以上人员持费用到办公室负责人处交款,并作登记,双方签字后费用即可入账(必要时可有第三人在场证明并签字)。办公室负责人需定时在例会上向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及其他书记处成员汇报外联入账情况,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二、报销制度

为了规范团工委的报销程序,以及严格管理团工委的每笔支出,团工委的全部经费分为每学期的固定活动经费和大型活动经费。其中,固定的活动经费用于日常花销以及较小规模活动的开销,大型活动经费用于迎新晚会、元旦晚会等较大型活动的开销。


(一)固定活动经费及其报销程序

根据每学期日常经费所需决定,本学期为1800元。具体用法为根据书记处成员所辖部门所需,将1800元分配给各成员,每位成员对所分到的钱款具有支配和审批权,但每学期其所辖部门花销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分配钱款的数额。其报销程序为:80元以下开销,由各部门成员将花销票据交至所辖书记处成员处,由其审批签字后,到办公室负责人处报销即可;80元以上开销,需由各部门成员拟好请款报告,并持票据到所辖书记处成员处审批签字后再由团工委书记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若预计数额较大,可持请款报告经所辖书记处成员及团工委书记两级签字审批后,到办公室负责人处预支预计款额的二分之一(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二)并做记录,待花销完毕后,再持票据到办公室报销剩余钱款。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处成员所辖部门花销超过分配的限额,书记处成员需分别向团工委书记、团工委副书记进行申请,在充分考虑所需的情况下,可从其他书记处成员处调剂,但数额总数不得超过800元。


三、注意事项

(一)各部需报销花费的同学,需在以上各项程序下,持发票、请款报告到办公室负责人处报销,并附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名。办公室负责人需按照以上程序的标准,严格把关,对于没有发票或请款报告、发票填写内容不够完整、缺乏相关负责人签字等情况,需责令其将手续完成后可报销。每笔帐必须明晰时间、用途、部门、经手人、内容、花费等,并做好记录;同时,务必保存好各种票据及请款报告。办公室负责人需每月末向相关书记处成员报账,以免账目混乱。期末时再统一协助书记处成员入账。

(二)对于各部门用于报销的发票或收据,需在背面写好经手人,用途及时间,必要时依照报销标准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请款报告中应包括活动目的,意义及所需各类物品费用清单等。最后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本届团工委成员任期将满时,一般在学期末时,需将账目结清后,在团工委书记、下届办公室负责人及至少另外一个书记处成员在场的见证下将账目转交,签字后即可生效。

财务是团工委正常运转的坚强后盾,望各位成员切实履行入账及报销程序,严格管理制度,保证团工委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团工委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团工委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团工委将以加强团工委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一、团工委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团工委办公室负责,对团工委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为团工委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性。

二、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还须送一份办公室存档。

三、团工委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团工委工作计划、团工委工作报告、奖罚记录、奖品以及纪念品等。

四、团工委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写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办公室存档。

五、凡团工委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第七章   活动开展制度

一、团工委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二、活动开展前,各部部长须向团工委学生书记处申请,并向分管学生书记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的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

三、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书记处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

四、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五、团工委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书记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章   总结制度

一、团工委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三、团工委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副书记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书记处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四、书记处指定办公室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第九章   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调动团工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才能,特制定奖惩措施如下:


一、奖励措施

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比,公开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五四评优优先推荐。


二、惩罚措施

(一)团工委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团工委内部通报批评、公开通报批评、撤职并通报处分。

(二)团工委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内部通报批评,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给予撤职并通报处分。

(三)团工委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平平、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四)团工委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对学期末考试多门挂科者,予以劝退。

(五)团工委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六)团工委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团工委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内部通报批评,两次予以撤职处分。

(七)团工委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撤职处分。

(八)团工委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书记处成员同意后,即开除出团工委,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团工委任一部长提出,经书记处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团工委,并予以公布。对于书记处成员,由书记处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团工委,并予以公布。

(九)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工委。


第十章   附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漯河市电子商务中等专业学校团学工作委员会。

二、该制度已经书记处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书记处研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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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委员会